全球化布局

【48812】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期 违规户外用火的布告


时间: 2024-05-01 07:21:28 |   作者: 全球化布局

  为有用防备和遏止森林火情火灾的产生,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调和安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法令》和《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,现发布布告如下:

  一、 禁火时段:每年10月1日起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。森林高火险期为每年3月15日至5月31日。

  五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时,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线报警电话。

  对违背相关法令和法规规则,森林防火期内擅安闲林区户外用火的,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。